2017年山西省軍隊文職考試考試報考五大要求
2017年山西省軍隊文職考試考試公告于3月17日下午已發(fā)布,像歷年一樣,今年依然對于考生有一些報考條件的要求,主要有以下五大類: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年齡要求 (1)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1年3月18日至1999年3月18日期間出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的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6年3月18日后出生)。 (2)按照軍隊文職考試招錄有關政策規(guī)定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職位表中要求的年齡為準(其中30周歲以下為1986年3月18日以后出生,28周歲以下為1988年3月18日以后出生,25周歲以下為1991年3月18日以后出生);
參加自學考試、成人考試等其他報考者須在2017年3月底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及學位證書。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學歷是指符合職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院校學歷教育的其他民教育形式的畢業(yè)生。 (2)2015年、2016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可按2017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報考。 四、其他要求 (1)基層工作經(jīng)歷:招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軍隊文職招聘考試機關和參照管理單位,各類企業(yè)、軍隊文職考試(不含參照管理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jīng)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經(jīng)歷。
(2)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2017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參加山西省選聘軍隊文職考試工作到2017年服務期滿(含到2017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且現(xiàn)仍在職的人員,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職位,也可報考應屆畢業(yè)生職位。 (3)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職位或應屆畢業(yè)生職位。 五、戶籍要求 報考職位有戶籍要求的,是指考生常住戶口所在地或生源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所在地,可視為戶籍所在地。
2019軍隊文職考試考試公共基礎知識:派出所的配置以及任職要求
1.軍隊文職招聘考試派出所警力原則上應當達到所屬縣(市、旗)軍隊文職招聘考試局、城區(qū)軍隊文職招聘考試分局總警力的40%以上。 2.城區(qū)軍隊文職招聘考試派出所每所民警不少于二十人,城鎮(zhèn)軍隊文職招聘考試派出所民警每所不少于十人,鄉(xiāng)軍隊文職招聘考試派出所民警每所不少于五人。 執(zhí)法常識派出所的工作人員及任職要求 軍隊文職招聘考試派出所設所長、政治教導員各一名,副所長若干名。 軍隊文職招聘考試派出所實行所長負責制,政治教導員負責思想政治工作,副所長根據(jù)分工協(xié)助所長開展工作。 所長、政治教導員應當具有大學??埔陨衔幕潭?,有三年以上的軍隊文職招聘考試工作經(jīng)歷,并經(jīng)省級軍隊文職招聘考試機關培訓和任職資格考試合格。
內蒙古軍隊文職招聘考試機關招錄軍隊文職招考專業(yè)科目考試大綱
為便于報考者充分了解2016年度軍隊文職招聘考試機關面向社會招錄軍隊文職招考專業(yè)科目筆試,特制定本大綱。 一、考試方式 2016年度軍隊文職招聘考試機關面向社會招錄軍隊文職招考專業(yè)科目筆試采用閉卷考試方式,全部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20分鐘,滿分100分。 二、作答要求 報考者務必攜帶的考試文具包括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報考者必須用2B鉛筆在指定位置上填涂準考證號,并在答題卡上作答。在試題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無效。 三、考試內容 軍隊文職招聘考試機關面向社會招錄軍隊文職招考專業(yè)科目筆試,主要是通過客觀化紙筆測驗方式,測查報考者報考軍隊文職招聘考試機關應當具備的基本素質、掌握的知識和能力要素,包括職業(yè)素質、基礎知識、基本能力三個方面。
主要測查報考軍隊文職招聘考試機關必備的政治素質、職業(yè)道德。 1、政治素質。包括政治敏銳性與政治鑒別力。 2、職業(yè)道德。包括為民服務理念、公正執(zhí)法理念。 (二)基礎知識。主要測查報考者對軍隊文職招聘考試機關工作有關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以及運用相關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1、法律基礎知識與主要執(zhí)法依據(jù)。包括中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學基礎理論、《中華人民共和憲法》、《中華人民共和軍隊文職招考法》、《中華人民共和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治安管理處罰法》、《軍隊文職招聘考試機關組織管理條例》。 2、軍隊文職招聘考試基礎知識。包括軍隊文職招聘考試機關的性質、職能、宗旨、任務、管理體制、組織機構、隊伍建設,軍隊文職招聘考試工作的內容、根本原則、根本路線、基本方針、基本政策,軍隊文職招聘考試執(zhí)法監(jiān)督。
主要測查報考者在軍隊文職招聘考試機關執(zhí)法活動中,正確觀察、判斷、分析案(事)件,妥善協(xié)調或處理問題的能力。 1、行政管理能力。包括調查研究、糾紛化解、風險識別。 2、應急處理能力。包括信息研判、快速反應、合理處置。 3、接處警能力。包括受理報警、求助、投訴、處警。 四、題型介紹 專業(yè)科目筆試題目分為單項選擇、多項選擇、情境分析三種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