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法學題庫637-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9-04-25 23:09:51朱某系某縣民政局副局長,率縣福利企業(yè)年檢小組到同學黃某任廠長的電氣廠年檢時,明知該廠的材料有虛假、殘疾員工未達法定人數,但朱某以該材料為準,使其順利通過年檢。為此,電氣廠享受了不應享受的退稅優(yōu)惠政策,獲取退稅300萬元。黃某動用關系,幫朱某升任民政局局長。檢察院在調查朱某時發(fā)現(xiàn),朱某有100萬元財產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但其拒絕說明來源。在審查起訴階段,朱某交代100萬元系在澳門賭場所贏,經查證屬實。請回答第89 91題。A.其行為與國家損失300萬元稅收之間,存在因果關系B.屬濫用職權,構成濫用職權罪C.屬徇私舞弊,使國家稅收遭受損失,同時構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D.事后雖獲得了利益(升任局長),但不構成受賄罪A.其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這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實行行為B.在審查起訴階段已說明100萬元的來源,故不能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提起公訴C.在澳門賭博,數額特別巨大,構成賭博罪D.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在澳門賭博,應依屬人管轄原則追究其賭博的刑事責任91.關于黃某使電氣廠獲取300萬元退稅的定性,下列分析錯誤的是:A.具有逃稅性質,觸犯逃稅罪B.具有詐騙屬性,觸犯詐騙罪C.成立逃稅罪與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應數罪并罰D.屬單位犯罪,應對電氣廠判處罰金,并對黃某判處相應的刑罰

2019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法學題庫342-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9-04-25 21:05:05問題:1.M國警方移交的證據能否作為認定被告人有罪的證據?對控辯雙方提供的境外證據,法院應當如何處理?我國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我國司法機關可以進行刑事司法協(xié)助,警方赴M國請求該國警方抓捕、取證屬于司法協(xié)助的范圍,我國法院對境外證據認可其證據效力,本案司法協(xié)助程序符合規(guī)范,符合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guī)定。人民法院對來自境外的證據材料,應當對材料來源、提供人、提供時間以及提取人、提取時間等進行審查。經審查,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符合《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但提供人或者我國與有關國家簽訂的雙邊條約對材料的使用范圍有明確限制的除外;材料來源不明或者真實性無法確認的,不得作為定案的證據?!蹲罡叻ń忉尅返?05條第1款規(guī)定: 對來自境外的證據材料,人民法院應當對材料來源、提供人、提供時間以及提取人、提取時間等進行審查。經審查,能夠證明案件事實且符合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但提供人或者我國與有關國家簽訂的雙邊條約對材料的使用范圍有明確限制的除外;材料來源不明或者其真實性無法確認的,不得作為定案的根據。 據此規(guī)定,人民法院對來自境外的證據材料,應當對材料來源、提供人、提供時間以及提取人、提取時間等進行審查。經審查,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符合本規(guī)定的,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但提供人或者我國與有關國家簽訂的雙邊條約對材料的使用范圍有明確限制的除外,材料來源不明或者真實性無法確認的,不得作為定案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