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9-05-21 22:45:20 不論是民法刑法還是行政法,甚至于在憲法和勞動法中,我們都有很多關(guān)于年齡的考點,下面,我們一一闡述: 民法中,10周歲(當然,民法總則中為8周歲)和18周歲是我們需要關(guān)注的兩個年齡點。不滿10周歲為無民事行為能力,已滿18周歲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我們平時所稱的未成年人即為不滿18周歲的人。同時,16周歲也是民法中我們需要注意的點,如果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作為自己的主要生活來源,我們也將其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另外,在勞動法中,我們也知道,簽訂勞動合同抑或是外出工作的最低年齡也是16周歲,否則,就有可能構(gòu)成童工。 刑法中,同樣有很多關(guān)于年齡的考點。首先便是14周歲和16周歲。14周歲是能夠構(gòu)成犯罪的最低年齡,而16周歲則是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的年齡,也就是說,一旦已滿16周歲就成為完全刑事責任年齡。此外,18周歲在刑法中也有著獨特的意義。犯罪的時候不滿18周歲將不能判死刑,同時對于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與之相對應,對于審判的時候已滿75周歲的人原則上也不能判死刑,除非該老人殺人的手段極其殘忍。已滿75周歲的行為人,如果故意犯罪,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如果過失犯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憲法中,要想享有選舉權(quán)和被選舉權(quán)則至少要滿18周歲。要想當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則至少需要年滿45周歲。在行政法中,不滿14周歲的人行政違法將不予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