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軍隊文職公共科目備考:從政府工作報告看宏觀經濟指標 發(fā)布時間:2019-04-20 08:11:21 2019年3月5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在北京勝利召開,李克強總理在大會上發(fā)表了本年度政府工作報告,在2019年主要目標中,有不少亮點。 國內生產總值增長6% 6.5% 城鎮(zhèn)新增就業(yè)1100萬人以上 城鎮(zhèn)調查失業(yè)率5.5%左右,城鎮(zhèn)登記失業(yè)率4.5%以內 居民消費價格漲幅3%左右 農村貧困人口減少1000萬以上;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下降3%左右;赤字率擬按2.8%安排 其中國內生產總值(GDP)、居民消費價格指數(shù)(CPI)、城鎮(zhèn)調查失業(yè)率、城鎮(zhèn)登記失業(yè)率等均經常成為事業(yè)單位考試經濟部分熱點。考生們除了需要準確記憶政府工作報告中相關數(shù)據(jù)外,還有必要對其這些經濟名詞的內涵加以了解。 一、GDP(國內生產總值): GDP是按市場價格計算的一個國家(或地區(qū))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通常為一年)生產活動的最終成果。 從它的定義中,可提煉出以下考點:勞務、存貨計入GDP(由于我國是用生產法計算GDP,因此并不要求銷售出去,另外勞務也具有社會價值,計算入GDP);原材料、中間產品,二手交易,自產自銷,財產轉移(發(fā)紅包、繼承等),自然增值等不計入GDP(因為原材料、中間產品不是最終產品,故不計入GDP,否則會導致重復計算;一手交易時已經是最終產品,因此二手交易不計入GDP;GDP是計算社會產值的指標,因此自產自銷不計入GDP;財產轉移、自然增值不產生新價值,因此也不計入GDP);另外GDP是一個國境(我國GDP原則上不計算港澳臺,港澳臺屬于國內但不屬于境內)的概念,凡是發(fā)生在中國的最終市場產值,無論生產者國籍,均計入我國GD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