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單位犯罪-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09-21 19:50:54單位犯罪單位犯罪,一般是指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機關、團體為本單位或者本單位全體成員謀取非法利益,由單位的決策機構按照單位的決策程序決定,由直接責任人員具體實施的犯罪。特點:(一)單位犯罪是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機關、團體犯罪,即是單位本身犯罪,而不是單位的各個成員的犯罪之集合,也不是單位和單位成員之間的共同犯罪。(1)構成單位犯罪的 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 既包括國有、集體性質的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也包括依法設立的合資經(jīng)營、合作經(jīng)營企業(yè)和具有法人資格的獨資、私營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此外,以下三種情形直接以自然人犯罪定罪處罰而不以單位犯罪論:一是個人為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而設立的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實施犯罪的;二是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設立后,以實施犯罪為主要活動的;三是盜用單位名義實施犯罪,違法所得由實施犯罪的個人私分的。(2)當單位犯罪時,對該犯罪行為承擔刑事責任的有關直接責任人員多人時,對單位犯罪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不區(qū)分主犯、從犯,按照其在單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判處刑罰;(3)單位涉嫌犯罪后,若被其主管部門、上級機構等吊銷其營業(yè)執(zhí)照、宣告其撤銷或者破產(chǎn),此時,直接追究其直接責任人員或主管人員的刑事責任。單位的分支機構或者內設機構、部門實施犯罪行為的應定單位犯罪,不能以個人犯罪論處。(二)單位犯罪是由單位的決策機構按照單位的決策程序決定,由直接責任人員實施的,并且與其經(jīng)營、管理活動具有密切關系的犯罪。(三)單位犯罪是為本單位謀取非法利益或者以單位名義(不是絕對的)為本單位全體成員或者多數(shù)成員謀取非法利益的行為。(四)單位犯罪以刑法明文規(guī)定為前提。因此,某種犯罪行為 由單位實施 ,但刑法沒有將單位規(guī)定為行為主體時,應當而且只能對自然人定罪量刑。(五)單位犯罪的法律后果具有特殊性。單位犯罪刑事責任特點:1.單位犯罪的刑事責任具有整體性,即單位的刑事責任是單位整體的刑事責任,而不是單位內部全體成員的刑事責任。2.單位犯罪的刑事責任具有雙重性。有些犯罪,法條表述為單位犯罪,但刑法規(guī)定只處罰直接責任人員,而不處罰單位本身(以單位名義實施的私分國家資產(chǎn)、私分罰沒財物等犯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強迫職工勞動罪、雇用童工從事危重勞動罪、妨害清算罪、消防責任事故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注意:在我國刑法中所有的單位犯罪都會處罰自然人。當行為人誣告單位犯罪的,由于可能使自然人受到刑事追究,可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所以,行為人可能成立誣告陷害罪。3.單位犯罪的刑事責任具有局限性。一方面,只有當刑法規(guī)定了單位可以成為某種犯罪的主體時,才可能將單位認定為犯罪主體。另一方面,對犯罪的單位本身,只能適用有限的刑事責任實現(xiàn)方式,即只能判處罰金,而不能科處其他刑罰。A.因《刑法》未將此行為規(guī)定為犯罪,便不能由于本案社會影響重大,就以刑事案件查處B.本案可追究孤兒院及其主管人員、直接責任人的刑事責任,以利于促進政治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tǒng)一C.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核準后,本案可作為單位拐賣兒童犯罪處理,以利于進一步發(fā)揮法律維護社會穩(wěn)定的作用D.可追究主管人員與其他直接責任人的刑事責任,以利于促進法律效果、政治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tǒng)一A.甲注冊某咨詢公司后一直虧損,后發(fā)現(xiàn)為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可以盈利,即以此為主要業(yè)務,該行為屬于咨詢公司單位犯罪B.乙公司在實施保險詐騙罪以后,因為沒有年檢而被工商管理局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案發(fā)后對該公司不再追訴,只能對原公司中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C.丙虛報注冊資本成立進出口公司,主要從事正當業(yè)務經(jīng)營,后經(jīng)公司股東集體討論,以公司的名義走私汽車,利益均分。由于該進出口公司成立時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該走私行為屬于個人犯罪D.丁等5名房地產(chǎn)公司領導以公司名義非法經(jīng)營煙草業(yè)務,所得利益歸5人均分。該行為屬于單位犯罪解析: 本題主要考核單位犯罪的認定問題。關于單位犯罪的考題,一般是把單位犯罪的相關理論轉換成一個具體的案件,并以分則中的某個具體罪名為載體。但這樣的題目并不是考分則罪名的理解問題,而是針對單位犯罪的某些知識點進行的考核。所以,考生在做些題目時候,應該自動過濾無關信息,精確把握考點本身。1.A選項中的甲設立公司后以犯罪為公司主要活動,直接認定為自然人犯罪,而非單位犯罪。該選項的案例本身只是一個載體,甲實施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行為更是一個可以隨便替換為其他罪名的 道具 ,這些內容不過是 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設立后,以實施犯罪為主要活動的,以自然人犯罪定罪處罰 這一要點的具體化。A選項錯誤。2.B選項中乙公司具體實施什么犯罪行為并不是該題的考點,這種選項考生們不要糾纏于乙公司實施了什么犯罪。該題的要點在于乙公司犯罪之后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由于追究刑事責任時乙公司不存在,只能由乙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承擔刑事責任。B選項正確。3.丙盡管虛報注冊資本成立公司,但該公司的存在本身合法。股東們集體研究決定實施犯罪,利益均分,這屬于單位集體意志的體現(xiàn),是該公司為了單位利益實施的犯罪,所以屬于單位犯罪。C選項錯誤。4.丁等5人的行為屬于 盜用單位名義實施犯罪,違法所得由實施犯罪的個人私分的 情形,直接認定為自然人犯罪,而非單位犯罪。D選項錯誤。本題正確答案為ACD。A.單位只能成為故意犯罪的主體,不能成為過失犯罪的主體B.單位犯罪時,單位本身與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直接責任人員構成共同犯罪C.對單位犯罪一般實行雙罰制,但在實行單罰制時,只對單位處以罰金,不處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與直接責任人員D.對單位犯罪只能適用財產(chǎn)刑,既可能判處罰金,也可能判處沒收財產(chǎn)A.經(jīng)企業(yè)領導集體研究決定并實施的盜竊電力的行為,可以成立單位犯罪,但不對單位判處罰金,只處罰做出該決定的單位領導和直接實施盜竊行為的責任人員。B.單位犯罪形式上表現(xiàn)為單位本身犯罪,但實際上是單位的各個成員的犯罪的集合。C.單位犯罪以刑法明文規(guī)定為前提。因此,某種犯罪行為 由單位實施 ,但刑法沒有將單位規(guī)定為行為主體時,應當而且只能對自然人定罪量刑。D.對犯罪的單位本身,只能適用有限的刑事責任實現(xiàn)方式,即只能判處罰金,而不能科處其他刑罰。所以,刑法法條如沒有對單位規(guī)定罰金刑,那么,該法條規(guī)定的犯罪就不可能是單位犯罪
2017公共基礎知識刑法:單位犯罪主體-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08-13 15:19:12(一)單位犯罪的概念根據(jù)我國《刑法》第30條的規(guī)定,單位犯罪是指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法律規(guī)定為單位犯罪的危害社會的行為。(二)單位犯罪的要件1.單位實施的犯罪行為必須是我國法律明文禁止單位實施的那些危害社會的行為。單位還不能成為刑法規(guī)定的所有犯罪的主體。2.單位犯罪的主體,必須是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機關和團體。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機關和團體既包括各種國有的、集體所有的、合資的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也包括各級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以及各種人民團體和社會團體。
法人的變更與終止-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08-10 19:55:52*一、法人的變更*(一)概念:*法人的變更是指在法人的存續(xù)期間內,法人的重要事項發(fā)生變化。*這些重要事項包括法人的合并、分立以及組織形式、目的范圍、注冊資本、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隸屬關系等方面的變更。對不同類型的法人,其 重要事項 的范圍也不完全相同。*(二)法人變更的類型*1、法人的合并與分立*2、法人組織形態(tài)的變更*3、法人的其他重要事項的變更*二、法人的終止*(一)概念*法人終止是指法人喪失作為民事主體的資格,不再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又稱法人消滅。*(二)法人終止的原因與程序*法人終止,需經(jīng)三個步驟:解散、清算、注銷登記*1、解散*(1)法院或主管機關宣告法人解散或撤銷許可。*(2)法人自行解散,包括:*因目的事業(yè)完成或無法完成而解散。*因法人機關的決議而解散。*因章程規(guī)定的事由出現(xiàn)而解散。*社團法人因人數(shù)不足法定最低限額而解散。*(3)法人破產(chǎn)*指當債務人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諘r,經(jīng)債權人或債務人申請,由法院主持,依法將其全部財產(chǎn)抵償其所欠的各種債務,不足部分不再清償。*2、清算*清算的目的包括清理已解散法人的法律關系。*負責進行清算的個人或組織,稱為清算人。 其職責為:*(1)了結現(xiàn)務*(2)收取債權。*(3)清償債務。*(4)移交剩余財產(chǎn)。*3、注銷登記*清算終結,應由清算人向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經(jīng)公司登記機關核準注銷登記,公司終止。依《公司法》第197條的規(guī)定,未辦理注銷登記的,由登記機關吊銷其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并予以公告,從而使法人消滅。*4、清算中法人的地位*(1)清算法人說。*(2)同一法人說。*(3)擬制存續(xù)說*。*07卷三52.*關于事業(yè)單位法人,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A.所有事業(yè)單位法人的全部經(jīng)費均來自國家財政撥款*B.具備法人條件的事業(yè)單位從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資格*C.國家舉辦的事業(yè)單位對其直接占有的動產(chǎn)享有所有權*D.事業(yè)單位法人名譽權遭受侵害的,有權訴請精神損害賠償
法人的設立與成立-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08-10 19:55:19*一、法人的設立*(一)概念:*法人的設立是指依照法定的條件或程序使社會組織獲得法律上人格的整個過程,即創(chuàng)設或制造法人的一系列行為的總稱。 其以法人成立為目的。*(二)法人設立的原則*1、各種設立原則*(1)自由設立主義。*(2)特許設立主義。*(3)行政許可主義。*(4)登記設立主義。(5)強制設立主義。*2、我國各類法人的設立原則*(1)企業(yè)法人的設立原則 。*對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一般采準則設立主義,對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悉采行政許可主義。*(2)機關法人的設立原則*采強制設立主義。*(3)事業(yè)單位法人的設立原則*以特許設立為主,以行政許可設立為輔。*(4)社會團體法人的設立原則*屬行政許可設立主義*(5)《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草案》的態(tài)度*(三)法人設立的方式*1、命令設立,主要適用于國家機關和全民所有制事業(yè)單位。*2、發(fā)起設立,主要適用于有限責任公司、社會團體法人。*3、募集設立,主要適用于股份有限公司。*4、捐助設立。主要適用于基金會法人*(四)法人設立的條件或程序*1、設立的法律基礎要件。*2、設立人要件。*3、為法律規(guī)定的各種設立行為。*4、資格要件。*二、法人的成立*法人的成立相當于自然人的出生,它是法人設立的目的與結果。自成立之日起,法人取得主體資格。*(一)須經(jīng)設立。*(二)須經(jīng)國家承認。*三、對民法通則第37條的認識*第37條:法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財產(chǎn)或者經(jīng)費;*(三)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此條規(guī)定不是法人設立的條件,也不是法人成立的條件。實際上是對存續(xù)中的法人應具備的一般要件所作的描述,它所針對的是已成立的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