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考試法學知識:婚姻關系的構成要件-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2020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考試法學知識:婚姻關系的構成要件發(fā)布時間:2020-03-01 15:30:44婚姻關系的構成要件。一、實質要件(1)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具體相關法條:《婚姻法》第五條規(guī)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2)必須達到法定的結婚年齡。法定婚齡是指法律規(guī)定準予結婚的最低年齡。具體相關法條:《婚姻法》第六條的規(guī)定,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于22周歲,女性不得早于20周歲。(3)必須符合一夫一妻制。(4)禁止一定范圍的血親結婚。具體相關條:《婚姻法》第七條第一項規(guī)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5)限制患有法律規(guī)定的某種疾病的人結婚。具體相關法條:《婚姻法》第七條第二項和《婚姻登記條例》第六條第五項規(guī)定,男女一方或雙方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登記。二、形式要件結婚登記是我國自然人結婚的法定形式要件,是確立夫妻關系的法定程序。具體相關法條:《婚姻法》第八條結婚登記規(guī)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予以登記,發(fā)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